项目名称: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466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最低控制批次、采购预算):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低控制批次 |
采购预算(元) |
1 |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清单 |
1301 |
2355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获得CATL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
3.3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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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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