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327197627-00227682
项目名称:神经外科显微器械等设备
预算编号: 0025-W00008970, 0025-W00008990, 0025-W00008985
预算金额(元): 40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4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500000.00元,包2-1500000.00元,包3-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心脏搭桥手术器械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脏搭桥手术器械,主要用于心脏外科常规冠状动脉搭桥、腔镜辅助下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中组织的牵开、剪切及缝合等。
包名称:心脏瓣膜手术器械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脏瓣膜手术器械,用于心脏外科开胸、腔镜辅助下瓣膜的修复及更换手术。
包名称:神经外科显微器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神经外科显微器械,用于神经外科开展脊髓内、脑干肿瘤切除术等高难度术式。
合同履约期限: 各包件: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1包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项目第2包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项目第3包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第1、2包: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3包:本包件采购接受第一类或第二类医疗器械,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且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且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且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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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