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0000250703121232-10256252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B楼会议室改建项目(土建装饰工程)
预算编号: 1025-W000025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41141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441141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439042.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B楼会议室改建项目(土建装饰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41141.00
简要规则描述:位于杨浦区杭州路903号,对B楼会议室改建(主要包括拆除、室内翻新装修、改造原有陈旧线缆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或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至项目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法人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应提供法人授权书;
2)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3)具备在本市备案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建设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