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一)食材要求
1、大米: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具备“SC”编码。
2、杂粮:小米、燕麦、红豆、绿豆、糙米、薏仁、黑芝麻等;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
3、面粉(含低筋油条面):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松散不结团,粉粒细软滑均匀,有正常光泽、无异味、无结块。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挂面: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面粉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具备“SC”编码。
4、食用油:要求为品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包装要求大于等于5L)。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油体清澈,特有的本色,无其他异味。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具备“SC”编码。
5、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畜肉(包含鲜畜肉)、禽肉(包含鲜禽肉)等;畜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值5.8-6.2。供货时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禽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皮肤有光泽,因品种的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肉尸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供货时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所送产品需按照教师要求配送指定部位或已做好初加工处理的净肉、净排等
6、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鱼、虾等。海水鱼类新鲜度一级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GB/T18108-2000),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异臭味,具有固体光泽,鳃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浑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浑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虾片、虾皮、银鱼、海米为干货。淡水鱼要求鲜活。所送产品需按照教师要求配送指定部位或已做好初加工处理的净鱼等。
7、奶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纯牛奶、酸奶等。
所提供的奶制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送达时间距离该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7日(鲜奶必须是2日内经保湿灭菌处理过的),牛奶规格需按照教师要求配送(250ml、500ml等)运输所用车辆应为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
8、蛋类:鸡蛋。
禽蛋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出场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如教师要求鸡蛋以斤、个为单位,且每个重量不得低于60克,需按要求满足。
9、调料类: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
10、豆制品:豆腐、干豆腐、豆浆等。
豆制品无防腐剂、卤水豆腐,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11、所有产品配送时,需将肉类、海鲜、奶制品、蔬菜等分车、分隔进行配送,避免交叉感染。
12、所有蔬菜必须新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无腐烂、变质、黑头、内部腐烂等。
(二)送货要求
1.每天送货。早上七点半送到学校第一实训楼;
2.按量送货。根据下单用量送货,如香菜1根,小米辣1根,蛋糕粉、面包粉、淡奶油、乳酪需准确斤数送货(送货量周期性);
3.按需摆放。食材原料送到学校实训楼后,根据管理员指定位置分专业,分班级,分小组摆放到制定位置;
4.临时用料。如遇特殊原因临时加料,下单之后三小时之内送达;
5.中餐原料。如不需宰杀,保证鲜活;如需宰杀,要求肉鱼禽类必须当日起早宰杀,携带检疫合格证明,当日7点半之前到校不影响正常教学;
6.西餐、面点原料。由于食材所需特殊,鲜阿里根奴,鲜萌萝,鲜鼠尾草,紫芦笋,白芦笋,西洋菜等稀缺蔬菜保证新鲜,前一日下单第二日正常供应不影响教学;多香果,酸奶油,辣根沙司,墨西哥烟熏辣椒粉,番茄酱(挤挤袋装即可)葛缨子,卡宴辣椒粉,红胡椒,绿胡椒,雪莉酒醋。西班牙腊香肠,中东小米,马苏里拉水牛芝士,伊比利亚火腿,鹅肝,鸭胸、淡奶油,黄油(普通装即可).乳酪(普通装即可),马斯卡彭奶酪等原料保证前一日下单第二日正常供应不影响教学.所有鸡蛋无特殊备注均为普通散装鲜鸡蛋,牛奶为普通枕头袋装或成箱包装即可。有些原料本地短缺需要提前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两天内送达,不影响正常教学和其他活动;
7.学生技能大赛期间,供货商需配专职员工专职车辆对接,做好后勤保障,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随时补货;
8.由于学校教学需求(举办大赛、临时活动安排等)部分商品要求一小时内送达;
9.因学生上课食材要平均分配,原料规格大小统一。蔬菜需净菜,肉类需净肉,其他食材按照任课教师下单要求;
10.送货车辆须由专人配送(不少于2人),中标后开始配送前提供健康证明。
11.按需求提供发票。
(三)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3.配送车辆需为冷藏车辆,预防食物变质。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经考核合格且履行期间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月按照实际送货量验收,按照实际送货总金额结算。
4、结算方式:每个月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价格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当日超市零售价格为基础结合最终成交折扣率计算;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采购人到市场询价的相应种类的综合平均价或以采购人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但不得超出本次预算价格。
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成交供应商责任:
采购人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处理。成交供应商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采购人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扣除后需及时向采购人补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经考核合格且履行期间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