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C2025-015G
项目名称:执法局2025年采购四分类垃圾亭(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5,1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局2025年采购四分类垃圾亭(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5,1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25,1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非金属废料回收设备 | 四分类垃圾亭(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5,1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局2025年采购四分类垃圾亭(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照有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局2025年采购四分类垃圾亭(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赋码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并提供截图,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承诺有效期一年。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登录网站查询;
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