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ZCZB[GK]2025010
项目名称: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及鼓山校区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包1(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7,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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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119900-其他租赁服务 | 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及鼓山校区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 | 2(年)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理工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及鼓山校区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76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暑假期间进行安装并及时清理现场卫生后交付使用(不能影响学生的正常使用以及正常作息),租赁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包,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