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4824-XM001
项目名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食堂操作间维修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529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5529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食堂操作间维修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4.552927
1
按照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食堂操作间维修提升项目施工内容要求,为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食堂操作间维修提升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即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以期达到工程质量优良、造价合理、工期适当的总目标。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开始入场实施直至项目终验完成,并配合项目结算评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项目工期9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工程进度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拟任职于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总监工程师任命书。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按照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30至2025-08-05,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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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