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5-044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良街道市容整治、两违清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 三、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大良街道市容整治、两违清拆项目A标段:金榜、大门、红岗、新松、新滘、南华、北区、古鉴、新桂、云路、文秀、中区、府又、升平、近良15个村居)以及采购包2(大良街道市容整治、两违清拆项目B标段:南江、德和、苏岗、逢沙、顺峰、五沙6个村居)中的: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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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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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车辆/设备情况 (3.0分) |
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使用的车辆/设备情况:具备①洒水车、②挖掘机、③载货汽车,每类得1分,最高得3分。注:1.拟投入车辆/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拟车辆/设备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购置发票、车辆/设备实拍照片(须显示车辆前后车牌号码); 2.拟投入车辆/设备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拟投入车辆的登记证书、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时间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投标人目前的租赁合同期未足以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提供能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车辆实拍照片】、车辆实拍照片】; 3.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更正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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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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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车辆/设备情况 (3.0分) |
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使用的车辆/设备情况:具备①洒水车、②挖掘机、③载货汽车,每类得1分,最高得3分。注:1.拟投入车辆/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拟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设备购置发票、车辆/设备实拍照片(须显示车辆前后车牌号码,设备的外观); 2.拟投入车辆/设备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须提供拟投入车辆的登记证书、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时间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投标人目前的租赁合同期未足以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提供能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车辆实拍照片(须显示车辆前后车牌号码,设备的外观)】; 3.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