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安德里北街办公区互联网链路、IP电话链路及IPTV服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国家电投集团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里北街15号
建设规模外网线路租赁服务、语音专线租赁服务、企业IPTV电视服务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署完成后3个工作日完成业务交付。
2.2采购范围
企业专属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不少于200M的企业级光纤专线,支持99.99%网络可用性保障,提供不限流量不限IP数量的攻击监测服务(DDoS攻击、漏洞攻击、病毒攻击、行业攻击态势、热点事件等),并提供相关运维服务。
语音专网租赁服务,部署2条独立30B+D语音专线(PSTN/SIP混合组网),每条通路不少100个号码,并提供30路的并发呼叫容量,并提供相关运维服务。
企业级IPTV融合视听服务,配置2部高清智能IPTV终端,支持4K/8K超清解码、多屏互动及自定义内容管理等,并提供相关运维服务。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共享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1)应答人或应答人母公司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应答人近18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承诺书);
(3)应答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专线类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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