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WH-C2025-0013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7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元/人?月。超过此价格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提供食堂运营服务 2.服务地点: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5号) 3.服务要求:成交单位需保障执法大队全体人员(约133人)全年一日三餐的用餐需求,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午餐和晚餐标准25元/位,早餐标准8元/位,节假日不休,成交单位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用餐人数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按时开餐,伙食调剂合理,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4.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包含以下人员: 厨师长1人,餐饮领班1人,厨工1人。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后上岗,厨师须持有有效的厨师资格证书。本项目人员年龄要求: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本项目所有人员无犯罪记录。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按实结算合同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按实结算合同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5-08-11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地-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