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ZFXM-G2025-0023 项目名称:太仓高新区限值限量园区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太仓高新区限值限量园区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主要对高新区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系统常规五参数、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等参数落实质量保证以及日常运行维护、应急处理、运行记录、数据审核传输以及设备维修、耗材更换等。(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