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T-2025ZF180
项目名称: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公安处公务车燃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总价(元人民币)
服务期限
1
公务车燃油
详见招标文件
一批
960000.00
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2.2.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2.2.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
2.2.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全本,或银行出具的完整资信证明(需证明投标人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
2.2.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2.4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安全证书》,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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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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