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塔中一联运维检及二三联站外检修服务年度框架协议招标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塔中2025年度一联运维检及二三联站外检修服务
(2)服务内容:承担塔中第一联合站站内外现有主体、辅助装置、机泵及站内和水平一转油站及1号阀组低压电配电等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维护、应急抢险及装置检修工作;负责塔一联生活后勤污水处理装置、锅炉房相关设备设施、中央空调、公寓消防泵及室外消防管网、室外燃料气管线等系统设施运维及生产运行部劳务服务;承担塔中第二、三联合站站外装置检修工作。装置检维修工作包括容器的保温拆装、焊缝打磨、开罐清淤、喷砂除锈、整体或局部防腐、牺牲阳极更换、内部构件或过滤元件更换、容器设备检测的辅助配合工作。
2.2招标范围: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且末县、民丰县、沙雅县等塔中采油气管理区生产生活区域。
2.5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承包材料部分:除乙方提供材料外,其他工用具及材料甲方提供;乙方承包材料部分:乙方承包部分现场工用具(详见后附件)、检修材料(以甲方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3.1资质要求:
- 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含: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中、低压容器D)和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影印件。
3.2人员要求:
本项目分为场站运维、装置检修两部分,投标人拟投入这两部分人员不得重复,人员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3.2.1场站运维部分
- 投入项目经理2人。具备5年及以上油气处理、油气集输、采油采气其中一类的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 投入工程师14人,其中:
1)工艺工程师3人,具备3年及以上油气处理或油气集输类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采油气工程师4人,具备3年及以上计转站、油气井采油业务管理或油气藏管理或采油气工程管理的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3)设备工程师2人:具备3年及以上从事特种设备或油专设备、机泵、压缩机等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4)QHSE工程师5人:具备3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 投入运行主岗8人,维护班长19人:具备2年及以上油气处理或油气集输或采油气岗位工作经验。
- 投入运行副岗、采油工、维护岗:具备2年及以上油气处理或油气集输或采油气岗位工作经验。
- 投入人员持证应满足以下要求,可重复持证:
1)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工业锅炉司炉(G1)6人;叉车司机(N1)3人;气瓶充装(P)3人;起重机指挥(Q1)3人。
2)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4人;电工作业4人。
3)应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6人。
3.2.2装置检修部分
(1)投入项目经理1人,具备5年及以上油气生产装置检修工作经验;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具有有效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2)投入技术负责人4人,具备3年及以上油气生产装置检修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3)投入安全负责人3人,具备3年及以上油气生产装置检修工作经验;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具有有效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4)承诺根据本项目作业需求投入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件。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信息明细表(含工作经验年限描述)、相关资质证件影印件;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关键岗位人员(场站运维的项目经理、工程师、运行主岗、维护班长;装置检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同时具有油气处理站场运行维护类业绩、油气装置检修类业绩各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结算发票或结算证明材料影印件。
3.4设备要求:提供运维保障车辆14辆,应满足工用具携带、适应生产现场路况的条件;提供3吨及以上叉车1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运维保障车辆及叉车明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已使用年限、照片)。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1)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7企业信誉:无。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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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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