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5-J1-810075-GXBH
项目名称: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康美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2025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康美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分标1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097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高频电灼仪1台,皮下注射器控制助推装置2台,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10975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康美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分标2
数量:2
预算金额(元):64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1套,光子治疗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643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康美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分标3
数量:4
预算金额(元):28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台,LED手术灯1套,高频电刀1台,电动手术床1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参加本项目全部竞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2、3】
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