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5033
二、项目名称:超声等设备一批维保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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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18号 | 4,230,000.00元 | 82.1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超声等设备一批维保):
服务类(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超声等设备一批维保 | 超声等设备一批维保 | 见投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项 | 见投标文件 | 4,23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庆 |
评审专家: | 黄靖 、 郝燕 、 周晓娜 、 张义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超声等设备一批维保:4.0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