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Y-2025-009
项目名称:宜川县壶口镇林下经济连翘种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壶口镇林下经济连翘种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9,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栽植连翘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9,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壶口镇林下经济连翘种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
2.8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壶口镇林下经济连翘种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或林业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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