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Z-ZC250029
项目名称:西乡分局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1,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21,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21,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721800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721,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北团结街与莲湖路十字华建新城1号电梯2楼左侧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团结街与莲湖路十字华建新城1号电梯2楼左侧(致君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团结街与莲湖路十字华建新城1号电梯2楼左侧(致君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