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20123250613117233-20251469
项目名称:海湾镇2025年度住宅小区电动非机动车充电车棚车库改建工程
预算编号: 2025-W123034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027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8027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027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海湾镇2025年度住宅小区电动非机动车充电车棚车库改建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2700.00
简要规则描述:海湾镇2025年度住宅小区电动非机动车充电车棚车库改建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8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