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高楼镇敬老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LBCG2025059
项目名称:灵璧县高楼镇敬老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676.55元
最高限价:2000676.55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灵璧县高楼镇敬老院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2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选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 2025年8月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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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