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617117625-00251930
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枫泾法庭装修及开办项目
预算编号: 0025-0001516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221700元 (国库资金:32217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221273.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枫泾法庭装修及开办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217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次装修面积1559.49平方米。具体内容包括:内部房间装修装饰、增加排烟机房(用于二楼无窗房屋排烟),增加消防疏散指示系统和灭火器。场地部分需改建部分绿化区域为硬地,用于满足场地消防要求。本次改造工程不涉及建筑承重结构变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格;
(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