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2025GP-HGC003
项目名称:财务管理子系统(深圳海关)运维保障及数据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79.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财务管理子系统(深圳海关)运维保障及数据治理项目
1
项
投标人需根据服务内容完成“财务管理子系统(深圳海关)运维保障及数据治理项目”的相关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3.2.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3.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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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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