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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036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格式13、第三章项目需求”发生变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5日16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或远程解密。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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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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