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Y(2025)-CG006
项目名称:2025年陈仓区千河镇底店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6,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陈仓区千河镇底店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76,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9,209.5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 2025年陈仓区千河镇底店村供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76,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陈仓区千河镇底店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陈仓区千河镇底店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近三年内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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