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铜资高速公路TJ1项目(柴油、木质纤维)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TSJTZGSGLWZCG-2025-1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铜梁至资阳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工程已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铜资高速公路TJ1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铜资高速公路TJ1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柴油.木质纤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铜资高速TJ1标段起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天成村雷家沟(川渝界)附近,止于石羊镇互通,路线由东向西布线,分别于石羊镇天成村设置磨盘湾特长隧道、石羊镇光辉村设置石羊互通、终点位于石羊镇光辉村附近,项目路线全长为22.4Km。K0+467-K11+400临建工程、路基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互通立交工程、房建及绿化工程;K0+467-K22+400段范围内的路面交安工程。工程造价21.5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柴油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提供生产能力承诺书。代理商须垫资200万以上的供应商。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要求垫资能力500万元以上,并出具垫资承诺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重点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木质纤维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0.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提供生产能力承诺书。代理商须垫资200万以上的供应商。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司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要求垫资能力500万元以上,并出具垫资承诺书。
4.质量保证能力: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需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重点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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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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