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2-ZKGS-G2025-0001 项目名称:靖江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 采购需求: 靖江市人民法院案件量逐年增多,现约126万页诉讼档案需要实现数字化扫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取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四)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加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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