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核电现场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辐院核电现场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
1.2 采购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1.3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 宁德核电项目部员工上下班、加班和值班人员的接送;
2) 福清核电项目部员工上下班、加班、体检、培训、项目安排的员工接送站、团建,福建省内核电交流用车的接送等服务;
3) 海南核电项目部员工上下班、加班和值班人员的接送;
4)徐大堡核电项目部包括员工上下班,生产及大修倒班、现场应急作业、团队活动、大型会务、应急工作、外出培训长途车以及接送站等临时性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共划分标段数4个,每标段成交1家供应商。
标段划分形式及理由:按核电现场厂址和服务区域所在地划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 宁德核电项目部员工上下班、加班和值班人员的接送;
2) 福清核电项目部员工上下班、加班、体检、培训、项目安排的员工接送站、团建,福建省内核电交流用车的接送等服务;
3) 海南核电项目部员工上下班、加班和值班人员的接送;
4) 徐大堡核电项目部包括员工上下班,生产及大修倒班、现场应急作业、团队活动、大型会务、应急工作、外出培训长途车以及接送站等临时性服务。
2.2 服务期限:预计2025 年9月 1 日至 2028 年 8月 31 日
2.3 服务地点:按核电现场厂址和服务区域所在地划分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其他组织包括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货物类项目基本不涉及。供应商具备客运运营资质。
(2)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即2024、2023、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向前顺推1年(仍需提供共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需要3年内(即 2022 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类似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截图,若未提供以开标时评标小组查询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营运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须具备《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第一、第二、第三标段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第四标段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支付完成收到发票后,将发票发送至zhangjinsheng@cepc.bj.cn,并于邮件内容编辑“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方收到该邮生后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 如第二次发布的项目,第一次已购买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再次参加,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申请通过,无需再次购买采购文件。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标书购买成功,但未收到标书购买发票的,请联系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女士,联系方式:0839-8216903(座机)17628378600(手机) (上述电话仅限于咨询财务问题,其他请咨询商务和技术老师)。 |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5 年 7 月 25 日 18 : 00 — 2025 年 8 月 3 日 18 : 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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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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