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17123586-00259329
项目名称:警用装备智能库室柜采购
预算编号: 0025-000169992
预算金额(元): 1948500元(国库资金:19485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9485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警用装备智能库室柜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4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军天湖监狱拟采购2025年监狱警用装备智能库室柜,进一步提高监狱警用装备智能化管理水平,主要包含装备库室、软件系统、电子标签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3)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4)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4、投标人是专业生产本次所需设备的制造商。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的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具有每类投标货物制造商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而出具的授权书。
5、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
6、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及代管。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