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12172010-00199200
项目名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0025-W00015684
预算金额(元): 14519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4519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4519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51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闵行院区窗帘轨道、窗纱、医用窗帘、隔帘轨道、电机、电动轨道、卷帘、会议桌布、浴帘、报告厅椅套、铝合金百叶等。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5天内交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5、其他资格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项目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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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