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中小微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经营者及骨干培训(CQS25C0123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2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1238
项目名称:2025年重庆市中小微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经营者及骨干培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40,000.00元
最高限价:3,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2025年重庆市中小微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经营者及骨干培训 | 3,840,0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不低于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之一: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金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身及分包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格式自拟);
3.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等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将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合同总金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身及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格式自拟)。
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25日 至 2025年8月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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