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询比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因项目施工需要,现拟采购本项目需用的松木桩材料,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一、 采购清单
1、 详见附件一《采购明细表》。
二、 质量要求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 ]按部颁标准执行 [ ]按企业标准执行 [ ]按样品
三、 报价要求
1、 报价单价含税,包括物资材料采购费、加工费、运输及保险费、装卸车费等费用,为货到交货地点现场合格交付费用。
四、 交货要求
1、 交货时间:现场交货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2026年2月20日
2、 包装要求:按国家标准要求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3、 交付状态:[√]成品合格交付 [×]安装后合格交付
4、 交货地点:详见附件一《采购明细表》
5、 其它要求:无。
五、 报价及报价文件要求
1、 报价人须对附件一所列货物全部报价,不得选报。
2、 报价文件内容(按以下顺序编制):
(1) 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2) 报价人资质文件(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代理授权书、检验试验报告等证明报价人可以供货的证明材料)
3、 提交方式:
[√] 经签字、盖章的有效的报价文件按以上顺序扫描、汇整成PDF文件,与第(2)项WORD电子档,通过邮件发送至本采购文件指定的邮箱。
[×]经签字、盖章的有效的报价文件一正三副,递交至:
4、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10:00前。逾期到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
不予接受。
5、 报价文件评审
评审时间: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评审地点: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六、 其它要求(说明)
1、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价人对其报价资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2、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依本采购文件《采购明细表》签订供货合同。合同实施时,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需求计划为准。
3、 结算方式及期限:完成结算后30天内支付结算货款的80%,90天内完成尾款支付(含5%的质保金)。
4、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优惠报价法。
采购人: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大道(金湾互通以西段)快速化提升工程第Ⅰ标段项目经理部
到货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机场北路与珠海大道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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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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