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JZCG-G2025-0117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采购2025年度飞灰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4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80元/吨,系统中请填报单价。 采购需求: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外运填埋处置由南通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启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稳定化处置后的可接受垃圾焚烧飞灰,总量约18000吨(其中南通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约15000吨,启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约3000吨),外运填埋处置综合单价上限价格为:1080元/吨。不排除因南通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启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等原因导致外运处置量变化,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或飞灰专用填埋场豁免填埋飞灰的资质(提供豁免证明、现场照片、立项批复、环评批复等证明材料),或者核准经营范围包括废物类别HW18及废物代码772-002-18的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场照片、立项批复、环评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处置飞灰的库区剩余库容应不少于6万方(需提供截至2025年6月30日经生态环境部门确认证明),当地环保部门核准填埋处置量应不少于2万吨/每年。 3.投标人提供当地环保或城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本项目飞灰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涉及到跨省运输的,主管部门证明必须为省级环保和城管主管部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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