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8号-JLTYCC-2025034;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68号;
3.项目名称:2025年长春市二道区长江学校学生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4.服务需求:租赁学生校车19辆,每车定员不低于41人(其中2辆校车,每车定员不低于51人),详见服务需求;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83,810.00元;
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校车运营线路(见附表),运营过程中如有线路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解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的公司,证明其具备合法运营客运车辆的资格且车辆标准应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3.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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