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中玺公招(货物)2025-053
项目名称:门源县苏吉滩乡牦牛科学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3860000
最高限价(元):3860000;其中(分包1):3636000;(分包2):224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门源县苏吉滩乡牦牛科学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分包1
数量: 1 批
预算金额(元):363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牦牛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门源县苏吉滩乡牦牛科学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分包2
数量: 1 批
预算金额(元):22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防疫设备采购1套、配种设备采购1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合同约定执行;标项 2,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1)包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包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注:各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参与投标,但为了本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若出现同一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最高者,按照金额大的优先原则确定该包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则顺延至第一。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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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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