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X2025-226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公有住房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0955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0955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拟对我中心代管的61套空置住房进行简易装修,改造为临时周转房,具体详见本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90天(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必须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3.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3.6一个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响应报价。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3.9具有以下资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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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