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油田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 | 青海油田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咨询服务 |
项目概况: | 1.服务范围: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民法典,以及集团公司、青海油田公司招标、非招标及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现场派驻10人(其中项目总负责人1人,现场组负责人1人,成员8人),利用15天时间,全面排查梳理青海油田公司采油一厂、采气一厂、井下作业公司、格尔木炼油厂、地面集输工程公司2020-2025年期间实施的招投标、非招标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青海油田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2.服务地点:青海油田所属区域。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民法典,以及集团公司、青海油田公司招标、非招标及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现场派驻10人(其中项目总负责人1人,现场组负责人1人,成员8人),利用15天时间,全面排查梳理青海油田公司采油一厂、采气一厂、井下作业公司、格尔木炼油厂、地面集输工程公司2020-2025年期间实施的招投标、非招标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青海油田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
项目单位: | 企管法规部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根据实际需求填写):供应商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验收单或结算单、发票)。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信誉要求:评审当日经采购小组现场查询,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处理: 1)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三商”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http://www.cnpcbidding.cnpc)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请被邀请的供应商于2025年7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与青海油田招标中心115办公室联系。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需将该项费用款以单位名义转入下列账号(款项来源注明“2025-641资料包费”)。供应商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采购执行人的邮箱,并请及时联系并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执行人收到上述资料后及时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到供应商指定邮箱。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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