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ST-2025-004.1B1
项目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检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市政道路工程检测资质);
(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