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FZYX[CS]2025002
项目名称:晋安区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测试、等保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2,600.00元
采购包1(晋安区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测试、等保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72,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72,6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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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晋安区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测试、等保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服务 | 1(项) | 否 | 完成晋安区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测试、等保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服务 | 672,6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该项目系统测试以采购人正式书面通知之次日起90日内算(采购人将在提交技术资料且具备测试环境后发出开工通知,含系统整改时间),至项目取得《信息系统验收测试报告》之日止。(2)该项目等保测评以采购人正式书面通知之次日起180日内算,至项目取得《等级保护测评报告》之日止;(3)该项目密码测评以采购人正式书面通知之次日起180日内算,至项目取得《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24 至 2025-07-3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