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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校园餐”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B-DF-2025034

项目名称:丹凤县“校园餐”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校园餐”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2000000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限3年,履约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由县教体局组织对企业进行业绩量化考核。每年业绩量化考核达合格以上的续签合同)

合同包2(丹凤县“校园餐”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2000000 1(包)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限3年,履约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由县教体局组织对企业进行业绩量化考核。每年业绩量化考核达合格以上的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校园餐”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合同包2(丹凤县“校园餐”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一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校园餐”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8)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提及之处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丹凤县“校园餐”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一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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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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