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5-NA-01;
项目名称:长春都市圈高速公路伊通至公主岭至农安建设项目(农安段)10千伏电力设施迁改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367600.00元;
最高限价:3676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长春都市圈高速公路伊通至公主岭至农安建设项目(农安段)10千伏电力设施迁改项目设计;
(2)招标范围:长春都市圈高速公路伊通至公主岭至农安建设项目(农安段)10千伏电力设施迁改项目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