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八厂树脂运输车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YGS-WZ-GKJT-25-1518
七三八厂树脂运输车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七三八厂树脂运输车采购
1.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6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1 采购范围:
因生产需要,拟定采购国Ⅵ树脂运输机1辆,用于树脂运输等工作,需求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辆) |
备注 |
1 |
树脂运输车 |
荷载重量:15T 4*4国Ⅵ举升式运输车底盘配置; 底盘采用重载4驱专用底盘,4X4驱动,国六发动机245马力,轴距3950mm,10T双后桥,10.00R20 18PR钢丝胎。 上装罐体采用2205材质不锈钢,承压≥0.2mpa,筒体5mm,封头6mm,罐体有效容积12m3(罐体总长:5100mm(含封头),罐体外形尺寸(直段长×直径)(mm)为4200×φ2200mm),单仓两盖,罐体前部举升装置,尾部液压支腿,罐体尾部配取样器,安装一只5米管(备胎1个)。 |
1 |
成交供应商需协助在托克逊县办理车辆审验及牌照办理,完成后将车辆送至托克逊县七三八厂指定地点,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及购置发票。 |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等以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2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3 供货地点:托克逊县七三八厂,具体以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司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及生产商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生产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自拟格式的承诺书);
(3)拟采购运输车需在“国家工信部”中查询到公告,并提供查询报告截图;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1.1至今)具有至少一项改装工程车类似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须同时具有甲乙双方盖章);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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