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GK2025-017
项目名称:安吉县医共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家具采购
预算金额(元):2700000
最高限价(元):1390000,870000,400000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安吉县医共体杭垓院区家具采购(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3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包括餐厅、宿舍、就诊区、行政区等家具,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安吉县医共体章村院区家具采购(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8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包括餐厅、宿舍、就诊区、行政区等家具,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安吉县医共体梅溪临港院区家具采购(标项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包括餐厅、宿舍、就诊区、行政区等家具,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打样、生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按以下两种情形实现(可选择其一):
2.1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要求联合体协议中须约定中小/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合同总金额40%(且其中小微企业制造占比不少于70%);
2.2 投标人以分包形式参加投标: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合同总金额4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少于70%)。
投标人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或意向分包协议)、小微企业名称、合同份额比例以及小微企业声明函;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