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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看守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5ZQ00ZC73

项目名称:四会市看守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四会市看守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批发服务 四会市看守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四会市看守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四会市看守所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本项目除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具体证明材料均以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为准。

(4)如投标人所供食材包含散装的非食用农产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由于本项目配送食材包含非食用农产品,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如果涉及到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不具备的非食用农产品经营项目的,均供应预包装食品,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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