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第三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算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第三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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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