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4]FJDF[TP]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诏安县2025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4 09:00:00,更正为:2025-07-29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24 09:00:00,更正为:2025-07-29 09:00:00。
原“三、商务条件”中的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1、货物送达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根据开具的发票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达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
8 |
其他 |
本项目合同支付方式为:货物送达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根据开具的发票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达后支付至实际价款100%。 注:中标人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及完整申请手续;款项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因系统自动生成描述问题,本项目付款方式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本说明描述为准)。 |
更正为: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6 |
合同支付方式 |
1、货物全部供应并验收合格(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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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 |
本项目合同支付方式为:货物全部供应并验收合格(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验收)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支付至实际价款100%。 注: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及完整申请手续,正式税务发票必须是中标供应商本公司的开具,付款方式为对公转账;若因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完整的请款材料(含发票)的,付款时间将可能相应延迟。(因系统自动生成描述问题,本项目付款方式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本说明描述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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