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中小学校食堂(桥边、土城片区)肉品类、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调味品及奶制品等食材供应商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JZ0931-202501-02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4-2025-00107
3、项目名称:点军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食堂肉禽类、蔬菜类、水果类、奶制品及干货调味品等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80(万元)
6、最高限价:1080(万元)
7、采购需求:
涉及点军区桥边、土城片区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肉品类、禽蛋类、水产类、蔬菜类、调味品及奶制品等食材供应,使用真空、保鲜包装和冷链保鲜技术进行配送,同时还包括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采用三年一招、一年一签的方式执行,合同履约期满后,如无特殊突发情况,经招标人综合考核合格,可选择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 《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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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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