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7-007566
二、采购单名称: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后评价服务项目
三、采购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7-29 12: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8-15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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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 |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后评价服务项目 | 6% | 对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17项技改项目开展现场后评价工作,并出具项目后评价报告,本次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包含重大技改项目1项,较大技改项目16项。详见技术规范书。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报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技改项目后评价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采购方业绩要求,如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9.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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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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