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DPGC-G2025-0009 项目名称:邳州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不接受单价高于12800.00元/吨、总价高于900000.00元的报价 采购需求: 邳州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5 天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付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各一份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