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3362025000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乡城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1采购内容”: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蔬菜、水果、肉类、副食品、调味料及干杂 | 无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米面粮油 | 无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调整为: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蔬菜、水果、肉类、副食品、调味料及干杂 | 酱油 | 
采购包2: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米面粮油 | 大米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二、采购包一、采购包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表”中:
1、百分比即为折扣率。
2、由于每个大类中的物资名称较多,本表格中的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无法逐一详细填写的,可填写为“/”或“详见产品技术参数”。具体物资名称的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学校实际需要确定,此项不作为无效投标理由。
调整为:
1、百分比即为折扣率。
2、除核心产品外,由于每个大类中的物资名称较多,本表格中的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无法逐一详细填写的,可填写为“/”或“详见产品技术参数”。具体物资名称的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学校实际需要确定,此项不作为无效投标理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上一篇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净化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习水县东皇街道等13个乡镇(街道)义务教育营养餐学校新一轮食材县级“四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