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中电建建德市农(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接地变,欢迎参加本项目报价及谈判。
(1)项目名称:中电建建德市农(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概况:中电建建德市农(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直流侧251.64MWp,交流侧额定容量200MW。本次(标段一)范围:直流侧装机容量63.33MWp,交流侧额定容量50MW。
(3)采购范围:
序号 |
设备物资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接地变兼站用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 |
详见技术规范 |
套 |
1 |
|
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施工现场运输情况,我公司不承担二次倒运费用。 |
(4)交货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有更短供货期的请注明,具体以供货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中电建建德市农(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及质保期要求:质量要求见技术规范书,质保期2年。
(7)付款方式:货到现场经初步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卖方与结算等额、满足买方财务要求的发票,买方以6个月期银行承兑汇票、E账通、E信通、电建融信等信用方式在货到3个月内支付到货结算金额的95%,留5%质保金2年。采购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预付款、定金、款到发货等任何在我方收到货物前的支付款项。采购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响应人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涵盖提供产品的权威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针对具体型式规格的型式试验或检测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且在业主指定品牌范围内:保定天威恒通、保定安特、北京华电恒瑞。
2、谈判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谈判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谈判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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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