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学校综合教学管理一体化平台服务 (项目编号:XFZB-2025-TJXQ-ZF09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学校综合教学管理一体化平台服务 (项目编号:XFZB-2025-TJXQ-ZF09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发布来源:天津工业大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5-TJXQ-ZF093
项目名称:天津工业大学学校综合教学管理一体化平台服务
预算金额:89.69万元
最高限价:89.6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1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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